2017个人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见效的心得体会【篇二】
党的十七大报告开宗明义对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战略作了一个简要的概括:“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里把解放思想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并对解放思想的伟大意义作出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的全新判断,值得我们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解放思想的基本内涵
作为特定的政治概念,解放思想是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后被经常地反复地使用的一个词,往往带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从其最基本的含义来说,就是社会主体主动解除各种因素对自身主观世界的束缚,在以实事求是为准绳的基础上,达到思想认识的升华,进而在行动上自觉促进社会实践的进步。
人们思想上受到的束缚,表面上看是来自于认识,进一步看,则大致受制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要人物的言论和实践行动。这些重要人物可能是革命领袖,也可能是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领导人,他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在其历史背景下,可能是正确的、有效的,甚至发挥过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在时过境迁之后,就不一定全是正确的、有效的,而人们还是继续相信它们是正确和有效的,或不愿、不敢去修正或改变这些言论和实践行动。这可能有许多方面的考虑,其中最主要的考虑是作出改变要承担相应的政治风险或道德风险。例如,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对毛泽东晚年的“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不少人看到了,但并不敢、不愿去说、去做。
二是对所引进的现成理论、模式、经验长时期的迷信。作为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在实行改革开放之后,从国外或国内发达地区引进了诸多有效的理论或经验,曾经一度被我们奉为圭臬,其实在转换了时空条件之后,这些东西也不一定适用于本地区、本单位。而要改变这些东西,可能要改变我们自身,因为否定自己也是一种风险或成本。例如,我们对从苏联引进的教科书、社会体制等,长期不敢、不愿去加以改变。后来引进了西方的不少经济理论,也为不少人所长期尊奉。
三是已经实行多年的法规制度。这些法规制度在制定之时是正确的、有效的,可能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之后发现并不一定那么正确和有效,但人们并不想改变这些,这可能是因为这些法规制度是某个重要机构制定的,改变它在程序上比较麻烦,甚至会引来一定的政治风险或道德风险;也可能是因为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早已习惯了这些做法而不愿再动脑子,思想和行动都处于麻木状态;更可能是由于人们已陷入其中的利益格局而不愿意或无力加以改变,只好随波逐流。这种情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有些东西的复杂性大大超出以上划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