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俊莲: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2013年1月辽宁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驻地辽宁大厦暗流涌动,颇不平静。不少人在私下为拉票贿选奔走,进出驻地送钱送物。时任阜新市委书记王阳、时任省财政厅党组书记郑玉焯,通过拉票贿选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辽宁省全国人大代表中有45名通过拉票贿选当选;参加选举的61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23人收受了财物。而当时作为辽宁省纪委书记、大会主席团成员的王俊莲,对此却并无察觉。选举期间,还有人举报反映王阳拉票贿选,但省纪委调查之后认为证据不足,也就不了了之。
警钟长鸣
虽然王俊莲本人并未参与拉票贿选,但作为当时的省纪委主要领导,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纪检机关对于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负有重要的监督责任。发生如此严重的拉票贿选案,纪检机关明显失职失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不去问责的,这些都要严肃问责。
2纪检队伍承担着党内监督的重要职责,自身必须首先高标准、严要求,做尊崇党章、严守党纪的标杆
忠诚、干净、担当,每一个字都重如千钧。早在党的纪律检查机构诞生之初,第一批先辈就用行动做出了榜样。
1927年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正是在这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它是中央纪委的前身。
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馆长高万娥介绍,“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注意到杜绝腐败问题,保持我们党的纯洁性的问题。王岐山书记到我们馆里来的时候,其中说我们这个位置是树起执纪监督大旗的地方。”
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由王荷波、杨匏安等10人组成。在随后的革命斗争中,面对生死抉择,这10名中央监委委员无一人叛变,其中8人相继牺牲,用生命诠释了何谓忠诚。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王荷波被叛徒出卖,在狱中受尽酷刑,但坚贞不屈,始终坚守党的秘密,最后英勇牺牲。
从第一届中央监委成立到现在,80多年时间过去了。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党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从来不曾改变。无论在任何时代,忠诚都是对纪检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对党忠诚,不仅要干净,还要担当,三者缺一不可。
3纪检工作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