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管理干部,既需要干部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更需要组织上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到干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常言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应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核干部,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对敢于负责、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予以鼓励、表彰和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作风飘浮、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及时采取组织措施。应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加强事前防范。在接到群众反映、班子出现不团结苗头等问题时,应通过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提醒,防微杜渐。此外,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对干部开展全方位的监督。
从严管理干部,须坚决调整那些工作不力、作风不好、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应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通过职务调整、离职培训、降职、免职等方式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对因工作失职而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要严格问责;对以权谋私的干部,要及时查处。通过必要的组织调整和处理,警示和挽救干部,进而形成人人忠于职守、守土有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良好局面。
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的领导干部担心丢选票,怕得罪人;有的存在片面认识,认为严格干部管理是“整人”。从严管理干部,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切实负起责任,克服好人主义,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对违反原则的人和事,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处理的处理,这才是对干部的真爱,对党的事业的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