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干部成长的心理鸡汤。常在河边走,湿了鞋怎么办?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就是为了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在改革深水区,买了份“涉水意外险”。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容错认定按照提出申请、调查核实和认定反馈的程序进行。
建立“能上能下”机制是干部成长的最终归宿。综合运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ww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履职不力领导干部就得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这样的干事创业环境才有精气神。日前,《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出台,这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办法》重点解决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明确省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视情节轻重予以确定。
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追责,一般按照报告、审核、报批、决定、谈话等程序进行。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加强激励关爱,是让想干事的有激情;要合理容错纠错,是让敢干事的有底气;推动能上能下,就是让不干事的腾位子。”在基层更是如此。“三项机制”让老实人不吃亏,他消除了干事的反而得不到重用,不干事的确不会犯错的现象。它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加公平,也让我们在进步的道路上更加坚定。“三项机制”在村里也更是能用的上,它的实行,让有人偷懒的现象逐渐减少,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现象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