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不仅是约束公权力,私权力也应受到规范。依法治国不是抽象的口号,不是水中花镜中月,而是一种治理模式。它要求我党在执政时要守住制度的红线,保障公民的权利。同时,依法治国也要求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转变法律观念,自觉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依法治国要政府做表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执法公正,以行动代替言语,以成效代替口号,以具体措施代替一纸空文。摒弃以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身枉法的思想,彻底清除行政官员的官本位思想,实现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
手握权力者因法律体系的健全而日益强大,给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戴上法治的框架打造法治透明阳光的政府。现实生活中,群众与政府间的矛盾长期存在,是由于少数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群众观念缺失,导致背离群众。如:政府在处理一些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土地,强制拆迁等问题时,没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做到依法行政,导致群众的利益受损,但是却没有人及时站出来为群众主持公道保障权益,导致群众怨声载道。说到底,这就是一场作风较量,只有作风转变彻底了,此般冤假错才会被遏制,群众的怨气才能得到真正清除。历时一年多的群教活动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是促进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完美收官的催化剂,法律制度的规范为我们党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方向,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十八字方针,制定有效的预防渠道,把行政监督制度化,细化相关规定,从全局出发,有步骤,有规划,有预见的开展工作,使制度得到切实有效的实行,避免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三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务必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境界。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顶层设计高度专题研究与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务必抓紧抓好,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境界。
认真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把党的理论创新不断推向前进,坚定与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自信。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就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的指导思想。在指导思想的表述上,加上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此,必须予以认真领会与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凝结了全党智慧,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发展成果。就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总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是新形势下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当前,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