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心得体会二
党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4月21号下午,省委书记娄勤俭与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座谈,提出建立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我市社科专家高度评价了三项机制的建立,并积极建言:加快构建容错机制,释放出更多的创新活力。
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少燕认为,容错是激励的保障,改革开放的历史是试错的历史,容错是激励的保障。合理的奖惩、失败、失误,容忍错误要区分开来;违纪、违规,这些区分开来;开拓创新与违纪违规要区分开来,这个时候建立三项机制,能鼓励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
西安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张永春认为,三个区别,很全面,很科学,为老百姓谋利益,一定要宽容。我希望所有干部要明确省上提的三项制度,确定合适的处理办法,希望不要有后顾之忧。
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程平安认为,容错的定位要准确,要区分敢作为和乱作为的界限,要做到有所容有所不容。目前要做的建立容错机制注意的问题有:一,对错误的甄别,定性要准,要公正客观,要明确容错的概念和范围。二,对错误的研判,要广开言路发扬民主。三,对于错误的处理要区别处理,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三项机制心得体会三
陕西正处于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追赶超越的关键节点。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就是为了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环境,三项机制真是一剂良方,很及时,也非常有必要。”连日来,我省各级干部对三项机制展开热议。
“‘三项机制’是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激励机制是前提,容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作为省委建立“三项机制”座谈会的参与者之一,延安市宝塔区委书记严汉平有着深刻的理解。他说,激励机制既能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又能提高干部工作效能;容错机制既能让干部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又能敢闯敢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上能下机制既能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这是我省全面落实‘五个扎实’、实现追赶超越目标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