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讲过,化学元素的质量是由它的原子量的数量决定的。原子量变了,化学元素必然变化。自然界如此,社会领域也一样。在当代社会制度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性质还是资本主义性质最根本的是取决于生产资料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占主体地位。在我国宪法和党章中,在习近平同志的相关讲话中,都明确指出,在“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这就宣告了我国仍然坚持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教学中,判定考试成绩的性质,60分以上是及格,60分以下就是不及格。诸如此类的例证不胜枚举都说明量与质的关系。
要“胸中有量”或对事物量的规定性胸中有数,就是要抓住学习、实践、定量分析等相关联系的几个环节。
人们对事物量的认识,大体可分为已知和未知两种情形。已知的量分别以法律条文、政策规定、标准、定律、公式、公理等文字以电子信息存在于印刷品或电脑储存之中。对此,要通过反复认真的学习去理解去记住它。使之成为“胸中之数”。对于未知的量则要通过实践、实验,调查研究等去积极探索去逐步把握它。在这一探索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不耻下问和调查掌握真实而充分的感性材料,进行定量分析和科学概括。力戒现象罗列和主观臆造。要唯物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内涵量与外在量,局部量与整体量,总量和分量的比例和结构状况及其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判明具体事物特定量的规定性标准、范围和极限。要判明在何种量的状态下,事物才能保持自身,在何种量的状态下事物必然会发生正向转化或逆向转化。从而避免失误、作出科学决策。
二、对事物质的规定性“胸中有数”或“胸中有质”是党委实施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的第二必要条件。
在《马克思选集》第三卷第653页写道:“全部混乱都发生于质和量的混乱”。要防止混乱和失误,党委要实施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对事物的质也必须“胸中有数”。
质作为事物内在固有的规定性与事物是同一的,大千世界事物的多样性都是由质的多样性决定的。要准确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或性质。毛泽东同志在本文中指出“要分清革命和反革命!是延安还是西安”就是这个意思。又说:“不论做什么事,不懂得那件事的情形,他的性质,它和它以外事物的关联就不知道那件事的规律,就不知道如何去做,就做不好那件事。”由此可见,对事物的性质、本质“胸中有数”,能准确全面的认定,实在是党委实施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的又一必要条件。
要达到“胸中有质”,就要在定量分析的同时进行定性分析。这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掌握大量的真实的感性材料,透过现象、抓住本质,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理性认识过程;是对事物根本的质和非根本的质,整体的质与部分的质以及质的要素、层次、结构、内涵之相互作用进行系统分析的过程;是一个全面把握特定事物的规定性的过程。在这里稍有任何表面性、片面性、随意性都不能称之为科学的定性分析。因而也不可达到“胸中有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