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照四反思两学一做专题研讨心得体会(2)
5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浙江省调研时强调,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邓小平曾说:“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本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以党章为镜,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对照党章“照镜子”,才能不断的纠正自我,反省自我,找到差距。
原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徐才厚,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双规;重庆璧山县来凤街道的村干部李伟,因贪污最终锒铛入狱……这种腐败,上到“老虎”,下到“苍蝇”比比皆是。据调查显示,这些曾经的党员干部因贪污腐败而锒铛入狱的,大多数是由于他们在日常的工作中脱离实际,不信马列信鬼神,空谈一切,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不相信组织,不敬畏党纪国法,最终以身试法,锒铛入狱。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国家涌现出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这些事情的发生正是因为我们党员干部的党性涵养不够,党章党规意识不强而导致的。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以党章为“镜”,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我们应该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引导党员把规矩内化于心。在日常的工作中,把制度,规矩摆在前,做任何事情不能破坏了规矩,违反了党性原则,尤其是在评定低保、残联、五保户,这些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时,更要以党章为标杆,把握好心中的这把“称”,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群众的事放心上,把党规党章挺在“伸手”之前,摆在全体党员的面前。二是要求领导干部做好模范带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党章党规。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把党章的灵魂领略透彻,把工作做到实处,做模范守法、自觉守纪的表率。不利于党内团结的话,一句也不能说,不该去的地方,管好自己,管好家属,自觉净化朋友圈,自觉以党章为镜办事做人。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己过得硬,大会上讲话才有力度,安排工作才有强度,反腐肃纪才有进度,才能把党的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三是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教育不能简单化,要防止雨过地皮干的现象发生,对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干部,例如焦裕禄、汪洋湖、沈浩等严守党章党规的同志,要加大宣传,大力表彰;对无视党纪,贪污腐败,祸害老百姓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奖惩结合,奖惩并进,努力营造正确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