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信仰信念增强规矩意识心得体会精选(2)

心得体会范文2018-08-31李天扬老师

“志之所向,无坚不入;锐兵精甲,不能御也。”历史经验证明,信念就是托起人生大厦的坚强支柱,是抵御精神污垢的铜墙铁壁,如果这根支柱崩塌了,领导干部就会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比腐败更严重。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理想信念这根弦,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不断锻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以坚强的党性意识、过硬的政治觉悟和严格的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切实做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而不另搞一套,维护团结而不拉帮结派,令行禁止而不我行我素,服从组织而不讨价还价,确保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勇于担当,在利益诱惑面前保持清醒。

坚守法治信仰,身正为范崇法守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实施的根本在信仰。因此,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党员领导干部,既是人民公仆,又是人民权力的受托者,身居要职,手握重器,只有在内心坚守法治信仰,才能真正敬畏法律、尊崇法律、恪守法律,才能真正在行动上身正为范、作出表率。可以说,领导干部法治信仰好差,不仅关系到自身的执政能力和自律意识,更关系到全面深化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否顺利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治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这是对领导干部坚守法治信仰提出的严肃政治要求,更是对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

“权力非药,却能迷醉心魂;利欲无牙,却能吞噬理想;金钱无手,却能推人堕落。”现在,少数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妨碍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出现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缺少法治信仰。许多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认真真尊法学法,规规矩矩守法用法,坚决杜绝把权力当“私器”、把职务当“特权”、把法律当“草人”。

“自我心存道,外物少能逼。”领导干部一旦掌握权力,各种诱惑、算计就会冲着你来,各种讨好、捧杀就会对着你去,稍微放松就可能触及底线、逾越红线。抵挡各种诱惑、办事于法有据,关键是净化心境、控制欲望。一个人倘若掉进“欲望的窟窿”,私欲缠身,利令智昏,必然进退失据、行为失范。习总书记曾为干部算过经济账、法纪账、良心账,这“三本账”算清楚了,政治上才能清醒,用权上才能清廉,坚守法治信仰才能有坚实基础。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有个“未便再荐”的故事。烈士遗孀李淑一,是杨开慧的亲密战友,能诗善文,有人请求毛泽东推荐她到中央文史馆工作,毛泽东为此写信给秘书田家英:“有人求我将李淑一荐到文史馆为馆员,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毛泽东权力不能说不大,但在一个馆员的选用上却坦言拒荐,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以公为念、以严用权的高尚品德。邓小平同志曾告诫全党:“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谦虚,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习近平同志也强调:“党员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现在,老百姓对官场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实际上腐败行为是一种权力异化现象,领导干部出卖权力的过程,就是腐败的过程,就是出卖人格、出卖原则、出卖法纪的过程。因此,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约束自己,严守用权边界,不以“别人不知”而放纵自己,不以“小节无碍”而原谅自己,不以“下不为例”而开脱自己,自觉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做到办事有原则、起止有分寸,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让法治信仰蓄满自己的精神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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