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思想教育,内化党纪党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整治四风”等许多具体措施,为各级党员干部扎起了篱笆,划出了“红线”,但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知之不深、执行不严的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屡屡发生。因此,党员干部要加强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推进党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一方面要加强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欢迎群众多提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权利制约权力”的倒逼机制,让“隐身人”无处藏身。对群众举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调查核实、依法处理。一方面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或知识测试等形式掌握党员干部学习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并将此情况作为单位、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依据,推动党纪党规落到实处。
违反党规零容忍,逾越党纪不姑息。党成立93年来,我们的党员干部长期形成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严重损害着党的公信力。为此,我们务必要把党规党纪深化为党员干部思想的警戒线,给党员干部头上带上“紧箍咒”,坚持党规党纪面前无例外,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纠正,真正做到有纪有规必依、执纪执规必严、违纪违规必究。
第三篇: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性意识、政治觉悟、组织观念的集中体现。甘肃省检察官应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按照《准则》《条例》的要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头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
夯实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思想基础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前提,就是要准确把握其精神要义,夯实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思想基础。
深刻认识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的关系。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机关就是要从严治检,从严治检是从严治党的必然延伸,与从严治党的目标是一致的。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必须充分认识到从严治检的重要性,以先进典型为标杆,见贤思齐;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引以为戒,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理约束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守住纪律和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