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审视全面深化改革,改革既是驱动力,又是凝聚力;既是方法路径,又是精神状态。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革是贯穿始终的不变主题,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主要历史实践。党的十八大就是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结合起来加以论述的。还要看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是齐头并进的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国也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只有把全面深化改革放在“四个全面”中去定位,放在历史和现实的坐标中去把握,我们才能深刻理解为什么说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为什么新一轮改革要在各个领域统筹推进,为什么全面深化改革成为新常态下推动我国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战略举措,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供基本动力、基本支撑、基本保障。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因此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改革成果需要法治固化,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治国首先要依规治党,依规治党才能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是辩证统一的。在党中央把法治确定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和要求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背景下,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做到习近平所要求的,全社会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落实到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法治才能成为中国前进的坚强保障,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蓝图。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统一,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前已论及,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正如习近平指出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因此,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党的领导是“四个全面”之魂。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就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防止在大的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就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政治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凝聚共识、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