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公共治理可以是多方面的,如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社会舆论手段、公共政策等,但是增强政治意识对于国家尝试建立新的秩序、平衡利益关系、解决重大社会冲突依然是独特的“稳定器”。政治意识实际上确定了个体对国家的认同,即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这种认同是伦理认同,它不仅仅限于个体与国家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在于确立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价值关系。当国家利益与个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政治意识能够有效化解冲突与失序,这就是政治意识的国家伦理特质所在。
要求:大局意识的责任伦理
“自古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这句话讲的是如果不从大局考虑问题,就不能做好当前的事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大局意识就是自觉地把自己摆到当前的中心工作中去,善于从整体而不是个体、从系统的角度而不是碎片化的角度考虑问题。
在伦理学意义上,大局意识是体现中国道德哲学的民族性话语,具有责任伦理的内涵。首先,它要求公共决策者在行为发生之前就能够预测到后果,即公共决策者必须考虑以下情形:一是决策产生的影响与决策行为本身是联系的;二是决策产生的影响一定是能够预见的;三是如果决策失效是能够有效预防的;四是决策者必须为自身的决策行为负责;五是如果拒绝负责是要被指责的。责任伦理能否使以上五种情形一体化,建立起立体性的公共责任和公共责任体系,提升公共生活的伦理品质和价值品质,这是责任伦理合理建构必须重视的问题。
大局意识作为一种伦理实践的真义,意味着它不是一种外在的精神装饰,而是执政者必须遵循的内在要求,正是根据这样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这个大局才能确立合理有效的秩序。大局意识也意味着公民个体对于过何种生活也有判断的责任。与西方政治不同,中国政治一般都具有家国一体的伦理型特征。因此,大局意识既是政治要求,也是伦理要求,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
结构:核心意识的政治伦理
邓小平曾经说过:“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新形势下,党执政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治国理政的新局面。这说明,习近平总书记这一核心是能够驾驭风险挑战并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