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与《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四个服从”一脉相承。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才能使全党产生无比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团结带领人民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016增强四个意识心得体会(2)
今年1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了一次会议。这场会议意义重大,一来,审议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这是对在年初中央政治局听取上述机构工作报告的总结。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习近平连续第二年听取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最高院五大党组的工作汇报情况。
第二个重点,就是首次正式提出“四个意识”: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关键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只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使我们党更加团结统一、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那么“四个意识”应该如何理解呢?
先来看“政治意识”。政治意识作为四个意识之首,说明它是根本。要求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在瞬息万变、错综复杂的形势下,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具有正确的政治思想、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观察力、鉴别力。
“大局意识”是关键。要善于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观察形势,分析问题,善于围绕党和国家的大事认识和把握大局,自觉地在顾全大局的前提下做好本职工作。党的集中统一是最大的大局。
接下来,“核心意识”。大到国家治理,小到单位管理,都必须突出并注重发挥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核心地位与作用,要正确处理好党内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领导核心的权威树立与群众广泛参与之间的关系,在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进而形成全党的行动,完成社会的转型、民族的复兴和国家的崛起。所以说,核心意识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