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2016小学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2)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而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尤其是未成年人法制观念的强弱,更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尺。从社会管理的视角看,社会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遵守法律规范自觉性的增强,也必将有助于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2000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第三次全教会、全国及北京市的基础教育工作会也强调指出,法制纪律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遵纪守法是我国21世纪创新型人才必须培养的基本素质。目前在校的中小学生,正是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预备队和生力军,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而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深化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仅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遏制严峻的未成年人犯罪发展态势的现实要求,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天天与未成年的孩子打交道,因此,要教育学生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老师更应该拿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要遵循以下的原则办事。
遵循原则:(1)坚持与培育“四有”新人的目标相一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