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决定作为,状态决定形象。在这个干事创业的时代,全市上下都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开展懒政怠政“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专项治理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住成效,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风清气正,带出整个城市的精气神。
【2】商丘开展四个不为心得体会
为官不为,就是占着官位、握着公权力,却不干应该干的公事,无所作为。这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党和政府正在着力解决的大问题。对于不作为的官员来说,有必要尽早确立一个基本理念:为官不为耻为官。
如今的为官不为,心态和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担心多做多错多担责、干事得罪人惹麻烦,就尽量避事;有的违规谋利成为习惯,如今礼不敢收了、饭不能吃了,特权取消了、额外的好处没有了,就认为“干也是白干”,进而“能不干就不干”;有的因年龄偏大或政绩平平升职无望了,就提前进入“颐养天年”的状态;有的“一家两制”,整天想的是如何捞钱让已在国(境)外的配偶、子女过好日子,无暇顾及本职工作;有的自身不干净,整天提心吊胆、心不在焉,想的是如何找关系“摆平”或逃避组织调查,没心思干;等等。凡此种种为官不为,不论当事者出于何种考虑、找出多少理由自我开脱,都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宽容与谅解。对这些官员而言,有两个核心问题需要搞清楚。
一是当官干什么。古往今来,设立官职的目的是让官员在群体生产生活中发挥指挥、协调功能,为大家干事、谋利。也就是说,为公众干事、谋利是官的“基因”。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尽管一些官员以权谋私,但总体来说,官的这个“基因”没有也不能改变。今天,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有领导干部都是人民公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是天经地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怕惹麻烦、多担责,或者有其他考虑而不能为公众干事、谋利,不努力为人民服务,就违背了宪法的规定、丧失了为官的“基因”、背离了人民公仆的本质。这样的官,在政治上必然为人民所抛弃,在道义上只能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