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渎职的病根在懒政怠政。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不断加力,一大批腐化堕落分子落马。其实,懒政怠政也是腐败的重要体现。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懒政怠政问题,中央也逐步加大整治力度。今年全国两会以来,中央重拳出击,通报处理了一大批“为官不为”问题,聚焦的就是庸、懒、怠。监察部曝光、国土资源部发文,正是对中央这一精神的贯彻落实之举。
分析河北、浙江两起失职渎职问题,不难发现,履职不到位、慢作为是主要原因,本质上也是懒政怠政所致。尽管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都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制止无效,后续的报告、通报、移送、立案等不及时,明显存在慢作为、不到位问题。在浙江违法建房一案中,原本只是一起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但从2011年11月发现到2012年3月立案查处,奉化市国土资源局拖了5个月才作出行政处罚,查处工作拖拉迟缓。因此,即便两起案件还有很多隐情,国土资源违法查处工作也有其客观复杂性,但不能不说,两起案件都存在逃避失职渎职问责的侥幸心理,存在漠视法律法规权威、乐于当“太平官”的错误心理。
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的通知中,“及时”一词出现7次。在通知附件的两起案情通报中,“及时”一词共出现17次,充分体现了对懒政怠政慢作为的警示。当然,光“及时”还不够,履职还要“依法”、“有效”,把问题尽快消灭在初始萌芽状态,彻底杜绝失职渎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