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依法问责,使为官不为者及时受到相应责罚。实行政府干部问责,是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一再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应根据新形势下整治懒政怠政的要求,健全政府干部责任追究的法律制度体系。通过严格执法,真正使法律制度规定成为“烧红的火炉”,碰不得;使有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的干部引以为戒。当前在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必须遵循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原则,对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权责一致、惩教结合,寓教于惩、以惩施教,切实把惩处和防范、治标和治本有机结合起来,用好问责这把治懒的利剑。
贯彻优胜劣汰的干部选任原则,重用德才兼备、忠于职守、勇于负责的干部,及时清除庸官懒官。领导上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历来对官场风气起着导向作用。如果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坚持提拔重用敢于负责、勤奋工作的人,那么庸、懒之风就刮不起来,反之,庸官懒官就会顺势而生。因此,必须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庸、懒干部不能下、不能出的问题。总之,要通过改革和强有力的干部管理,让贪官、庸官、懒官、昏官无路可走,而让那些为国为民尽心竭力的德才兼备者在管理国家的道路上畅行无阻。
学习懒政怠政心得体会_篇2
“懒”,即有的干部消极颓废、精神不振、不思进取、裹足不前、吃大锅饭、朝气锐气不足、拼搏精神不强,遇到问题绕道走,不愿担当、没有作为……全市“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一些党员、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进行了深入刻画,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纠正不良风气,端正不良行为,增强工作动力,激发干事热情,为达州率先实现次级突破,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其根在脑、在心,其形在手、在身。反映在日常办公中解决事关老百姓的问题,那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能推则推,能糊弄则糊弄。有人曾经将“懒政”形象地比喻为“倒洗澡水连孩子一起泼掉”,危害之大,可见一斑。之所以出现“懒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群众观念淡薄,只图自己省事,不顾群众方便不方便;另一方面也凸显了这些人的思想贫乏、施政方式粗糙、工作方法简单,执政能力不高、执政信心不足的现实。此外,对目前一些党员、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对干部混日子行为和懒政行为,没有形成较强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