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障,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
四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努力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和具体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缩小收入差距。要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使我们的社会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五是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理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
六是关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理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必须积极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切实完成转方式、调结构的历史任务,实现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产业迈向中高端。经济新常态创造了新的战略机遇,提供了经济新飞跃的要素、条件、方法和环境。
七是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的理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四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入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坚持“四化”同步发展的方向。
八是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善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以开放的最大优势谋求中国经济社会的更大发展空间。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同时坚决维护我国的发展利益,积极防范各种风险,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的能力,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经济发展进程波澜壮阔,蕴藏着中国“系统化的经济学说”创新的难得历史机遇,我们要在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新境界中,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发展贡献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