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政治”就要忠诚于党的国企事业。观念决定态度,态度决定业绩。对国有企业领导人来说,究竟是选择为自己“赚钱”还是选择为党和人民谋利,体现的是个人的思想境界。国有企业的“股东”是全体人民,姓“公”不姓“私”。这就决定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具有“营利法人”和“公产法人”的双重属性,手上掌管的是“公产”,谋取的是“公利”,因此,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规矩意识和奉献观念。从“营利法人”的角度要求遵守市场“规矩”,严格按市场规则守法经营;从“公产法人”的角度要求必须遵守国企的特有规矩,而决不能像私企那样,一切都是我的,我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有些在私有企业可以做的,在国有企业就可能违规,就不能做。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有一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不仅毫无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甚至连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底线和职业准则都守不住,在“为公”还是“为私”的价值取向面前走了岔道、偏了方向。有的把国有企业当成自家“私产”,把国有资产当成个人的“钱袋子”;有的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当的是国企的董事长,想的却是怎样为自己捞取利益,损公肥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的认为自己为国企贡献了那么多,按私企的标准衡量,自己早就发了大财了,产生心理落差。这些都与国企领导干部的职业操守背道而驰。既然从事了国企这份职业,就应该坚定地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将自我价值的“准星”定在努力做优做强所经营管理的国企上,提升国企的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人民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赢得人民的尊重,这远比个人收入更重要更体面,党和人民“优秀企业家”的荣誉是最宝贵的人生价值。
“守规矩”是国企领导干部的兴业之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古人云:“绳墨以求直线,秤以权轻重,规以求圆,矩以划方,此为基本之器,由此基本之器,方能成就万器。”万事万物都是规矩的组合。规矩不是凭人的主观意志和好恶臆造出来的,而是对事物内在规律的界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在规范人们行为、调整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起关键性作用。现代企业制度主要体现为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权力制衡,产权的人格化和市场交易的契约精神,讲规矩是现代企业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有企约。人不讲规矩则废,家不讲规矩则殆,企业不讲规矩则垮,漠视规矩往往是一切腐败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