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不为”彰显党性觉悟。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扮演着不同角色。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人民公仆。共产党员的称号决定了我们时时处处、一言一行都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时刻不忘党的宗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人民公仆的称谓更要求我们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随时为了人民的利益,奉献一切。能不能在思想上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在工作上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在生活中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不仅考验着个人的为人为官品德,更彰显出一名共产党员的党性觉悟。坚持“四个不为”,设定纪律“红线”,做到不越雷池半步,以实际作动作出表率,党员的形象才会高大,为官从政也才会真正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
第2篇:乡干部四个不为心得体会
日前,《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实报必查 查实必究 失职追责》的仲祖文文章,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文章针对选人用人关问题,首次提出四个“不为”论,即“不为人情所缚、不为关系所扰、不为压力所惧、不为私利所惑”。
仲祖文结合河北省委查处王亚丽案件,首次提出了“四个不为”,为一些地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敲响了警钟,为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提出了要求、切中了要害、指明了方向。
乍然一看,人情、关系、压力、私利好似乎与用人不正之风没有必然的联系,实际上人情、关系、压力、私利正是助长用人不正之风的“四大毒瘤”。比如说,一些干部在干部调整前,便开始上窜下跳,四处托关系、找靠山,跑官要官。再比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一些上级官员给下级官员施加压力,授意提拔某某人,等等。如果说,在选人用人上为这“四大毒瘤”所缚、所扰、所惧、所惑,用人之风必然乌烟瘴气。相反,根除了这“四大毒瘤”,用人之风必然风清气正。
如何选人用人,选用什么样的人是最大政治导向。选人用人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以德才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绝大数党员干部就会专心干事,而不会分心谋官。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必须根除“四大毒瘤”。要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加大公开选拔力度,在阳光下选人用人,用“阳光”防止人情、关系、压力、私利的入侵;要推行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受人情、关系、压力、私利的影响,而导致用人失误、用人腐败的,严格追究其责任;要加大违规用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到用人不正之风战斗到底。
仲组文首提“四个不为”,剑指用人不正之风,再次吹响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