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挺在前面”不仅仅是一项活动,更是我们一项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绷紧遵守纪律之弦,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为人处事的底线,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牢防线,防止自己触碰纪律之网,翻越规矩之墙。坚守原则、恪守规矩,切实增强“守纪律如生命,视规矩为天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纪律这把身边的“戒尺”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做到一心为民、干在实处。
【3】2016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论,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指引。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各级纪委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方法措施,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进一步转变监督执纪理念。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首先要求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改变思维定势。要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纪律是治党管党的尺子。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必然高于一般群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法律红线之前架起纪律底线,才能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走向“破法”。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就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为监督执纪提供了基本指南。要牢固树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理念。大量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违法必先始于违纪,看似不起眼的“小节”失守,就埋下了从违纪滑向违法的伏笔。纪委如果只想着办大案要案,忽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就偏离了党章规定的纪委职能的原教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核心就是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方法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通过常扯袖子,小错提醒,告诫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要牢固树立全面审查、管住多数的理念。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是针对不同的违纪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使监督执纪的方式从过去的相对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通过全面纪律审查来管住“大多数”,防止出现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要牢固树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同志的正确方针。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既要“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更要“护森林”。针对“初病”,善于及时教育提醒或组织轻处理以挽救干部;针对“已病”,敢于“刮骨疗毒”,甚至纪律重处分,处理一个教育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