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国两会司法体制改革心得体会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擘画司法体制改革宏伟蓝图,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大潮涌起。
这是一场气势恢弘的改革,这是一场影响深远的改革。回望改革历程,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到合理配置司法职权,从提高司法透明度到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一系列举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顶层设计推动司法改革
回望来路,不忘初心,勠力前行。
司法体制改革的路线图,来自于党中央的顶层设计、通盘考虑。
3年前,当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第35个年头时,世界的目光聚焦新一届党中央研究什么议题、作出什么决定、采取什么措施、释放什么信号,从而判断事关中国未来5年乃至10年的施政方针和工作重点。
2013年11月12日,当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时,人们看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千头万绪中,“改革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占据了相当大的篇幅,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目标之一。
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打基础、谋长远的改革举措,奠定了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对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责权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
车驰双轮,鹏展两翼。
2014年10月20日,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三中全会基础上对保障司法公正作出了更深入的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许多举措令人耳目一新,全党全社会对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充满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