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资产必须管安全”,明确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分级,逐一明确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并确定监管责任人,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监管。积极探索推行“网格化”“户籍化”监管模式,强化安全生产市场准入门槛,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职工。
二是深化“打非治违”,加大安全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以及社区、村级组织“打非”工作责任和各类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对事故多发或反弹,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严重的行业领域,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畅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兑现奖励规定,在摸清所管辖范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健全安全监管台账的基础上,以“四不两直”方式,做到安全监督检查和季节性、针对性、专项性明查暗访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化。对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中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执法检查、跟踪执法和联合执法检查。
三是注重预防为主,全力排查安全隐患。坚持将隐患当作事故对待,规范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纳入事故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与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点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和分级监控机制,切实做到所有危险部位在控、可控、能控。落实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整治和督办责任,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治并追究责任。
四是突出重点区域,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任务,深入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和油气输送管线、市政管网、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等安全专项排查治理。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整顿规范经营秩序。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全面完成重点行业职业病防治专项治理任务。强化交通运输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对运输企业、驾乘人员、重点路段、渡口港口码头的监督检查,严查“三超一疲劳”等当前道路上频繁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