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两项法规”是全面依规依纪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新法规的‘全面’令人印象深刻。作为拥有87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从严治党只是管住“关键少数”还远远不够,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才是重构政治生态的“良方”。为了更好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新修订的《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新修订的《条例》也对原有条款中不少违纪情形只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做出调整,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党内“两项法规”涵盖的对象、领域和内容全面而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有利于加强监督。
党内“两项法规”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根本保证。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新修订的党内“两项法规”为8700多万共产党员制定了思想、行为准则,尤其是《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六大纪律”,并把政治纪律排在首位,这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规律,也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提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的政治判断,到以“五个必须”归纳党员干部应当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再到这次修订后的《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正是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内在规律的清醒把握,充分体现了“纪”严于“法”的管党治党理念。
二、党内“两项法规”特点突出
一是纪法分开、泾渭分明。新《条例》的修改比例基本上达到80%至90%,有的章节几乎全部修改,如:删除了财经纪律(因有专门的财经纪律处分条例)和涉及有关法律方面的内容,但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
二是内容新颖、标准更高。《条例》新增了违规收送礼金、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取得外国国籍等违纪条款。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也不再局限于“廉洁从政”,而是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内容。等等这些,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三是着眼从严、体现全面。“全面”和“从严”四个字在党内“两项法规”中紧密交织、贯穿始终。对广大党员来讲,全部被纳入规范对象,这本身就是一种震慑,充分说明了制度笼子越收越紧、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廉洁自律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纪律标尺的刻度越来越精密,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的维度越来越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