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永明也有同感。他认为,“六权治本”环环相扣,抓住了法治这个根本,体现了法治思维,是省委着眼建设法治山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去年底,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六权治本”的决策部署后,就交给省人大常委会一个硬任务: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条例,让权力处于法律的框架内规范运行。邓永明说,省委在推进“六权治本”时,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摆在了重要位置,就是抓准了“法治”这个关节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一种基本形式,是约束国家机关权力任性的有力武器。在省委高度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下,条例在四个月内经过三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进行了30余次修改后,最终于今年3月31日通过并在7月1日起施行。“这为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邓永明说。
同为试点的吕梁市不少干部也对“六权治本”的法治效果深有感触。成锡锋说,“六权治本”的实施过程,特别是权力清单的制定过程,成为了普法、学法、敬法、守法的过程,成为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的过程。
从广大干部的反映看,“六权治本”使权力完成了从任性到法治的根本转变,随着权力边界的清晰、运行的规范、设租寻租空间的消除,大家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意识得到空前的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使命感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从不敢到不能,“六权治本”让干部自戴“紧箍咒”接受监督
“‘六权治本’本质上就是用制度约束权力和用权行为。当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密、权力运行流程都置于阳光下、所有用权行为受到各界监督时,我们的工作更好干了,避免了更多的人为干扰。”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处长李贵顺非常支持“六权治本”。
以道路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李贵顺说,通过制度优化和流程再造,找人托关系现象几乎没有了。因为找人也没用,制度卡死了,流程公开了,过程留痕了,我们最大限度地挤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制度让干部“不能腐”。
制度,以前并非没有,但是,是否管用有效?是对上行制度的照搬还是切合实际可操作?执行力够不够强?采访中,一位干部表示,一些部门和地方,更多时候“一把手”就是制度,这也是山西政治生态出现严重问题的原因之一。
针对这些问题,在推行“六权治本”时,不少地方对制度进行了大起底,依据法律条例、参照现实情况,逐一审查,该废止的一律废止,该修改的适时修改,该制定的重新制定。同时,行政权力部门全面梳理出“三清单”、编制出“两图示”,将权力的模板公开晒出来。省运管局局长杨吉平说,“六权治本”是省委着眼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重大部署。从推进情况看,“六权治本”真正做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