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对照和查找“用权不严”的问题,做到对症下药
对照“严以用权”的高标准,税务部门或多或少还存在用权不严的现象,用权任性、以税谋私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归结起来主要体现为“严不够、用不当、权错位”。
“严不够”主要体现在标准要求低、有令不行,不敢动真格。对工作不敢从严要求,穷于对付应付,对工作部署后不指导、不研究、不过问,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对自己职责范围工作不主动作为,存在差不多、过得去、随大流思想,得过且过,不能高标准、严要求,工作目标低,要求低。对出台的规章制度,有的根本不执行或绕行,制度形同虚设,我行我素,有令不行;对税收违法违规事件和违法乱纪人员,瞻前顾后、当老好人,不敢碰硬、不敢亮剑、不敢追责。
“用不当”主要体现在权力使用不当。有的行使权力的依据不足,没有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在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滥用权力。有的行使权力程序不当,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范围、权限、流程、标准、时限执法,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有的单位领导严重破坏了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和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搞“一言堂”,既当“班长”又当“家长”。或借组织之名,行个人专断之实,包揽一切,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好大喜功,不顾实际,不作论证,独断专行,胡乱决策。有的用权任性,滥用自由裁量权,在既定幅度范围内,凭个人喜好行使权力,严重损害社会公平。
“权错位”主要体现在以自我为中心,损害群众利益。行使权力从自己部门利益出发考虑,以自我为中心,人为设置障碍或采取变相审批,不顾人民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与否。办理税收事项时,流程复杂、环节多,提交资料多,不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反复跑、来回找,甚至故意刁难;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迟迟不到位,等着别人上门来求;特权思想严重,“看人下菜”,优亲重友、公事私办,逼着群众到处找门路、求人托关系;甚至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设租寻租,吃拿卡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出现上述种种情况,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严以用权”的问题。
认真践行“严以用权”,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人
明确了问题和根源所在,就要采取措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力,做到心中有民,用权为民。权力是责任,是信任,更是重托。权力来源于人民,越是职务高、权力大,越要牢记权力的本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用来为人民谋福祉、为纳税人解忧难,才能保证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做决策、抓工作、办事情多想群众和纳税人利益、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进一步加深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多听群众和纳税人意见,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报送资料,多办民生实事,多解决涉及群众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急难愁问题,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民,牢牢记住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