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组织实施(2016年1月-12月)
各单位要按照既定任务目标,明岗定责,动态台账,信息通报,网络公开,社会监督,激励考核,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实行任务目标公示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任务目标,通过唐山市水务局网站公示;局属单位班子和局机关处室负责人工作任务、目标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推行“我为唐山水利做贡献”承诺制度,组织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围绕干事、干成事、改进服务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到一线,听民意,解难题”和“我为水利发展献良策”建议征集等特色活动,积极参与“争做服务标兵”活动。要实行全程干预,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按照“四个干”抓落实机制,定期研究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要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三代表一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第五阶段:督导检查(2016年1月-12月)
局活动办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通报、点评、情况交流、总结等项制度,以通报、信息、简报等多形式,交流经验,总结情况,推动开展。局纪检监察室对完不成既定目标者,进行约谈;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行为,进行查处。
四、组织领导
要把开展“爱唐山、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与大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紧密结合,与“四个干”抓落实机制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科学组织,紧扣主题,协同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爱唐山、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局长、党委书记魏宝明同志担任,王随海副书记、王赞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王赞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都要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相应机构。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收到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展板、橱窗、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报道我局活动带来的新思路、新变化、新成效,不断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局活动办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巡回检查各单位宣传发动、方案制定落实、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作风、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履行职责等方面情况,督促各单位结合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各单位要将活动同推动各项工作统筹考虑,在活动中推动发展,用发展体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