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群众满意的标准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目标
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衡量我们党一切工作的重要标尺。如果一件工作做得很漂亮、很完美,却没有给群众带来任何好处和实惠,没有让群众满意,那么可以说这是一件毫无意义的工作。因此,无论做任务事,都要把改善群众生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都要考虑群众会不会拥护、会不会赞成、会不会满意,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让群众满意,就要求我们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参与作为第一路径,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幸福作为第一追求。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思想观念,凡对人民群众有利的,克服困难也要干成、干好、干出成效。如我县旧城改造工作虽然牵扯问题多、情况复杂、阻力重重,但是绝大多数旧城区居民是赞成、支持和盼望改造的,所以我们不论付出多大努力都要把旧城改造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城区、幸福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