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要求,通过健全和完善立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依法引领、规范、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向着实现“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顺利迈进。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政府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差异性和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增长速度、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等指标及权重,防止和纠正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偏向。另一方面,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克服“发展要上、法律要让”、轻视法治、无视法治、漠视法治,乃至违反法治的现象,纠正法治不彰、公信力不高以及浮夸、欺骗、造假等做法。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谋发展、调结构、惠民生。
篇二
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这为我国在“十三五规划期间”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依法治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指明了方向。
五中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以及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必须树立的发展理念。《建议》集中全党全社会思想共识和行动智慧,着眼于未来5年乃至更长远的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党对所肩负历史使命的深刻把握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充分反映了亿万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昨天的奋斗为今天奠基,美好明天从今天起航。回首“十二五”,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起走过很不平凡的5年,携手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欣欣向荣的发展新局面,共同见证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又上一个大台阶。尤为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党带领人民把改革创新的成果刻在历史发展的年轮之上,写在走向民族复兴的征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