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当前认识和把握新常态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把新常态等同于新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例如,有的观点把当前我国经济出现的内需回落、传统企业利润下滑、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当作新常态,这显然是不对的。这些矛盾和问题是在我们未完成调结构、转方式背景下主动调低发展速度后出现的问题,也是我们在推动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中产生的矛盾。这些正是新常态下我们推动发展所要解决的。二是把新常态当做“筐”,与此无关的内容都往里装。这种倾向若不加以克服,也是不利于我们做到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的。列宁曾深刻指出:真理只要再向前跨出一步,那怕是小小一步,就会成为谬误。
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了当前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但是我们已经看到新常态下,我国发展正朝着更加重视质量、效益、创新,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更加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的方向转变。因此,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必须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正如《建议》指出的:“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既要看速度,也要看增量,更要看质量,要着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没水分、可持续的增长,着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中实现经济增长。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我国发展的新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是协调推进我国全方位发展的新战略。这个新战略,既有战略目标,又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这“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盖彰。这就是说在这个新战略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到2020年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国家的发展水平就会迈上一个大台阶,我们所有奋斗都要聚焦于这个目标。三大战略举措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
由此可见,这个新战略是目标与举措的辩证统一,全局与重点的有机结合,新战略中的“四个全面”之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发展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根本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是法治支撑,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因此“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关系,而是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战略,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总抓手。《建议》在分析“十二五”期间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原因,论述“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时,都指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我国发展新战略这个重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