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中央关于"两个责任"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两种责任不是并列关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一是紧紧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要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要求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章,掌握党纪党规,增强纪律意识,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组织意识;要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担负起管党治党的历史使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二是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加强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我本人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力量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在执行纪律上敢于较真;要认真清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15年领导干部学思践悟心得体会【2】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很多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这些都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思考、提高认识,特别是中央纪委开设的“学思践悟”专栏文章,让广大纪检干部在学习、思考、实践、感悟中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践行能力,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担当。
一、深入开展“学思践悟”,做到学用结合
一是精心组织抓学习。及时将“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和有关会议精神等学习资料整理成册,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行动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实践中去。同时,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收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让勤政廉政意识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生根发芽。二是广泛宣传造氛围。及时传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在《市容园林报》开设“学思践悟”学习园地,鼓励全委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和“学思践悟”专栏系列文章精神,撰写心得体会,搭建交流平台,形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强大动力。三是学以致用促落实。近年来,我委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坚持以主体责任落实的协调协助和监督责任的履职到位为重点,以“定责”、“亮责”、“述责”、“评责”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筑牢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促进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的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