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代市场体系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与之对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法律。在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内在地需要法律,没有法律就没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必然是、也必须是法治经济。通过为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法律外部环境,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民主稳定的政治局面、安居乐业的社会秩序和切实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三、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建设生态文明,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而这些基本的资源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实施都需要法律予以最终的保障,建立健全我国的生态法律制度体系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要务。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体系需要法律权威的支持。法律绝不仅仅是政府治理和控制社会的工具,在更关键的另一个方面,法律也是社会控制和规范政府与公共权力的工具。法律至上应成为安排法与权关系的基本原则,法律在公共权力面前取得独立和最高的权威地位是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既一切公共机构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公共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具有合法性,无论是具体的政府官员,还是政府本身,违法行使公共权力都会引起法律责任,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推进法治改革对于此次整体的改革有着不可言喻的重大影响,法律从某一方面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手段,其影响到了改革的方方面面,我们必须坚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篇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从“管党治党,一刻不松懈”的清醒到“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放松”的坚定,从“刮骨疗毒”的勇毅到“抓铁有痕”的决心,每每振聋发聩。近日,在刚刚闭幕的中纪委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提“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高压惩治腐败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和保证。
回望过去的一年,“反腐”注定是人们盘点2014年时绕不过去的重大主题。打虎拍蝇绝不手软,全年立案调查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达40多名,腐败分子受到强力震慑;专项巡视瞄向重点人和事,成为发现和惩治腐败的新利剑;围剿“塌方法腐败”“家族式腐败”,清除“圈子文化”,纯洁了党内政治生态;海外追逃深度发力,打破了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切断了腐败后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进纪检“双重领导体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