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这些腐败分之地下场警示我们: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通过警示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任务艰巨性,认识到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紧迫性。因此,作为党员,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四是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出了问题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必须追究领导责任,实现权力、责任、风险共担,促使各级领导下大力气抓队伍管理、抓执法质量。队伍出了问题,领导怎么说也有责任。决不能把问题都推到经费制约上,推到执法环境不好上。经费再紧张,也不能搞以牺牲民心为代价的创收,谁下达罚没创收指标,就要追究谁的责任。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省厅已建立执法问题举报制度,制定的有关文件规定要逐项得到贯彻落实。队伍问题大多表现在业务工作中,体现在执法环节上。因此,各级业务主管部门都要切实负起执法监督的责任,抓预防,抓监督,不能坐等纪检监察部门事后查处。只有结合业务工作一起做,队伍建设才能抓好抓实。
因此,我们要从××××等案件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漠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