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杨跃国和李云忠则不然,他们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捞取私利的手段。如杨跃国,声称自己在瑞丽没有办不了的事,他利用手中权力为私企老板大量输送利益,从中捞得“盆满钵满”,最后被权力搞得身败名裂。再如李云忠,也是玩弄权术的高手,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他,凭借考察干部、人事调动、发官帽之机,大肆敛财,最后成了别人利用的工具,自己也逃不了跌入犯罪深渊的噩运。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是来自人民的。常怀感激之情,常守忠诚之志,常视责任作为一种使命,任何时候都要严以用权。如果错误把权力当作个人谋私的工具,走上邪路就成为必然,心存侥幸的人等于自掘坟墓。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人民办好事,为社会造福,用不好就会被这把利剑扼杀,成为刀下鬼。现实告诉我们,领导干部在位履职,一定要敬畏法纪、严以用权,切实做到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只有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政治本色。
领导干部严以律己,是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基础。中国共产党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规矩则乱。党员有党章规范其行为,领导干部也有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无视纪律,必然“踩雷”“触电”,甚至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难以自拔。杨跃国、李云忠的违纪违法事实就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剖析杨跃国、李云忠案不难发现,他们所追求的,是自己的升迁,自己的钱袋,自己的后路,子女的“前程”,为给子女留下钱财而不惜吞噬人民的血汗。照理说,对国家法律、党的纪律、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他们是清楚的,但为什么置之不顾呢?他们明知受贿是犯罪,为何还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除了他们在人生观价值观上发生扭曲外,与他们的法纪意识淡薄密切相关。正是由于对纪律约束的轻视和不严谨,导致最终酿大祸,将自己送上历史的审判台。历史表明,奢欲无度,必会人亡政息;制欲止奢,多会成就一番大业。杨跃国和李云忠在他们忏悔中作了深刻的反思,值得我们警钟长呜。
与此相比,高德荣则是严以律己的楷模,他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特别是廉政的纪律。在其事迹报告中,我们看到他从不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家人谋取一己之私,这种严以律己的作风,真是难能可贵,可谓是我们奋发向上的动力。
党性强,则百毒不侵;党性弱,腐蚀必后生。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领导干部如何守住个人干净的为官底线?关键是要严以律己,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时刻怀有敬畏之心,时时处处以党规党纪为行动准则,在自己的心理上筑牢一道永不溃口的反腐大堤,在拒腐防变中经受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