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不竭动力,创新是源头活水。精神文明创建服务“四个全面”,必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转型时期新要求,积极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体制机制,使工作既体现连续性又富有创造性,做到老品牌有新亮点、新品牌有硬举措。
强化群众观点。精神文明创建最显著的特征和最大的优势,就是群众性、普惠性、公益性。“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按照群众意愿办事,群众期盼什么就努力做好什么,群众反对什么就着力解决什么。着眼基层、下移重心,开展群众乐于参与、普遍受惠的基层创建项目,推进小广场、小公园、小菜场、小诊所、小银行等便民设施建设,激活创建“细胞”,夯实工作“墙基”。把工作触角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延伸到北漂、海归、海待等特殊群体中,减少创建工作的空白点。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在考核测评中提高群众评价的权重,力戒以形式主义搞创建、伤民扰民搞创建;对于那些出现严重违纪违法和重大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使创建工作真正通得过民心关、舆论关、法纪关。
强化法治理念。法律是道德的保障。“老人跌倒不敢扶”等现象,表面上是道德问题,实质上是法律缺失。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强化规则意识,弘扬公序良俗。加快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和团体章程,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借鉴道德立法的好做法,推动中央和地方在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旅游等方面立规立法,把精神文明建设载体性要求更多地转化为刚性的法律约束。
强化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我们工作的指向。发现问题是政治上的敏锐,分析问题是思想上的清醒,解决问题是实践上的自觉。要在“立”上下功夫,立行为规矩、立先进典型、立良好风气,把正确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规范鲜明地立起来。根据实际情况把握“立”与“破”的辩证关系,有“破”的胆识和担当,破思维定势、破陈规陋习、破“潜规则”,引导人们守牢思想底线、不踩道德红线,更不触犯法律高压线。
强化网上文明。目前,我国有网民近6.5亿、手机用户12.5亿、各类网站270多万个,很多基层社区、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建有自己的网站,上网真正成了生活常态。当下的精神文明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设网上文明。要大力倡导文明建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借力网络网站,传播主流价值。强化网络阵地意识,依托中国精神文明网,建设一大批联盟网站,把更多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网站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牢固的文明网盟,推动网上评选“好人365”,推动精神文明网上传播。强化“微传播”意识,多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多运用微传播、快阅读的方式,增强传播的针对性、活动的互动性,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