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的形势和任务呼唤加强制度建设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从严从实作风;从深化纪检领导体制改革、完善巡视制度到扎牢党规党纪的“笼子”,中央领导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从“打老虎”“拍苍蝇”、国际追逃追赃到织密、扎紧制度铁笼,腐败存量正逐渐减少,不敢腐不能腐的氛围正逐步形成,等等。这些新举措坚持正风肃纪、标本兼治,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使得党内政治生活展现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虽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很多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解决得还不彻底,一些问题还可能再冒出来,必须继续努力,不断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防范和解决。特别是要看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和执政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既要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有效解决,又要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制度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三、《准则》与《条例》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保证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准则》与《条例》就是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规范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保证。《准则》与《条例》体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坚持了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统一。既从政治上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出了原则要求,又针对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办法。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深入分析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