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彰显一种坚强决心――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适用对象过窄;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
2、树立一条道德高线――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针对全体党员,准则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3、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删除了原条例中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4、传递一个明确信号――要严格按照党的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
应该说,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清晰明了,对全体党员,全方位规定了党的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明确的告诉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当前,我们所处的社会正处于变革期、转型期,形形色色的诱惑无处不在。在这种环境下,修改和完善党的纪律规定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期盼的,新《条例》的规定也必定将被广大党员干部所理解,并自觉准守执行。作为一名党员及组工干部,要践行好《准则》和《条例》,除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外,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不为名利失心、不为权欲熏心、不为排场傲心”。关键要做到以下四点:
1、要端正做人。我们党讲一个党性,老百姓讲一个良心。能不能凭良心说话、按党性办事,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品行好坏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只有把“人”做得端端正正,做事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才能使他人信服。
2、要严谨做人。严谨是每名组工干部应具品质,体现在工作作风上,是务实、高效、追求完美的一种表现;体现在生活作风上,是洁身、克欲、维系自我的一种手段。无论手中握有多大的权力,都要把“严谨”二字时刻悬于脑际,慎言、慎行、慎独、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