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社保综合缴费率已是全国最低水平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据了解,目前东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3%、个人缴费比例是8%;失业保险费率已经从今年3月1日起降至0.7%,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下调至0.5%,个人费率下调至0.2%。比照国务院的决定,东莞社保综合缴费率已是全国的最低水平,市社保部门表示,即使调整也要等上级通知。
据悉,目前广东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率已是全国最低水平。其中,职工养老和职工医保的缴费费率已是全国最低水平,下调空间有限。其中养老保险平均费率为14%,而外省比例普遍在20%左右。职工医保的平均缴费水平为6%,比外省8%-10%的缴费水平要低。
二、当前我市个人养老金发放良性运行
广东已按国家部署先后调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全省参保企业可分别少缴21亿元和53亿元。去年广东省出台规定进一步调低工伤保险费率,截至今年1月,全省各市已出台政策降费率,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0.63%降至0.43%,预计全年参保企业可减少缴费21亿元,惠及180多万家单位、3100多万名职工,工伤保险个人不用交费。
昨日,市社保局还表示,我市现行缴费费率是按照社保法及省里有关规定制定执行的,缴费费率已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社保基金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比较完善,并接受由纪检监察、人力资源、财政、审计、地税、总工会等部门委派的负责人和用人单位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等人组成的社保监督委的监督制约。当前我市社保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状况良好,基金规模持续扩大,结构良好,个人养老金发放良性运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东莞生育保险制度,贯彻执行最新广东省生育保险条例,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东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对东莞生育保险缴费、报销等新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东莞生育保险新政策包括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