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建和在建的地铁、隧道、大型地下商场和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公共工程是地下空间防汛的重点。
2.5.5重点区域
确保大型居住区、市郊新城地区、虹桥商务区、长兴岛地区、国际旅游度假区、黄浦江滨江开发地区、滨海旅游区、大型飞机总装制造基地、轨交和铁路建设周边地区、城市动迁地区等重点地区的防汛排水安全。
2.5.6其它
危旧房屋、高空构筑物、空调室外机、户外广告牌、行道树等,也是市区和城镇防汛防台的重点。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3.1.1《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承担。
3.1.2市防汛指挥部是市政府领导下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市防汛防台工作。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上海警备区分管领导、市水务局局长、市建设交通委分管领导、武警上海市总队分管领导等担任,本市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3.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3.3工作机构
3.3.1市防汛办
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防汛办”)设在市水务局,负责综合协调本市防汛防台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协调本市防汛抗旱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国家防总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抗旱的总体规划,拟订本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的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实行监督;
(4)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市防汛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