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增强执行党章的规范性。着力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依法依纪行使权力的约束机制,以党风好转带动和促进政风好转。一是必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弱化党员个人权力。纵观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腐败大要案,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发扬党内民主,没有坚持好民主集中制,特别突出表现在重大决策的决定和重要人事的任免上。要真正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和严格遵守党组织内部的议事和决策的程序、制度,实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二是必须落实党的各项纪律,提高纪律约束的综合效果。主要是党的政治纪律、党的组织纪律、党的经济工作纪律、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等,要针对党风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防止蔓延成风,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准则和从政道德规范。三是必须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做到关口前移。党章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每个党员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特别是针对“一把手”监督措施。
三、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必须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增强执行党章的权威性。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改进作风,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要把解决损害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当有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严肃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注重加强纠建并举、综合治理,以建立对《党章》落实执行不力问题的问责机制为核心,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党章》权威。
四、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必须落实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党章执行的监督力。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职能,善于结合实际向党委提出可行性建议,将纪委的工作思路上升为党委的决策。同时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针对“上级不易监督、同级不好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公众不能监督”出现的监督“死角”问题,要加快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步伐,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改变基层纪检机关监督权威性不强、威慑力不足,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从制度上解决“同体监督”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