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为了督促学生严格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有效制止学生中一些不良行为,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凡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之一,且屡教不改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甲方有权劝其退学甚至开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甲方有权要求家长接回家教育,或要求其转学,甲方为其转学提供相关服务。
(1)不服从教师教育管理,顶撞辱骂教师,严重扰乱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2)不经学校批准,私自外出(借证外出、混出校门、翻墙外出)、
(3)偷窃公私财物,有意破坏学校桌凳、门窗等公共设施。
(4)谈情说爱,传看不良书刊、图片,视频资料等。
(5)在校内外强讨恶要,威胁恐吓同学。
(6)抽烟酗酒、擅入营业性网吧。
(7)在校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8)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
(9)在校外与不良少年勾结,结伙滋事,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10)经常违反《学生文明管理细则》中一般性条款规定,如带手机、MP3、电器进校,乱吃零食等,对其它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负面影响,经教育仍不改过。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学生在竟陵初级中学在读期间长期有效,双方共同恪守。
甲方:竟陵初级中学乙方(学生的监护人签字):
校长:学生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