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全球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第二大农产品贸易国,农业发展已经深度融入国际市场,要积极推进农业贸易健康发展。在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情况下,努力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适度进口国内紧缺农产品。扩大农产品出口,是发挥我国资源优势,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适度进口国内紧缺农产品,有利于调剂国内市场、保障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要,还有利于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为我国农业休养生息创造条件。要科学制定农产品进出口规划,把握好时机和节奏,调控好农产品进出口品种和规模,实现满足国内需求、保护国内产业和农民利益的有机统一。
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加强国际农业交流与合作。要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注重引进国外的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设备等,加大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力度,充分运用世界现代科技成果,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业利用外资工作,积极开展国际农业投资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拓展农业国际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充分利用我国农业技术、经验、设备等优势,推进农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农业开发,特别是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合作,提高合作利用国际农业资源能力。
五、共享成果,真正让农民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受益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农民积极投身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既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也要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形成有效的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建议》提出,“持续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等,目的是为了让农业现代化的成果真正惠及农民。《建议》强调“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也是为了让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成果。要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保障农民利益。要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连接机制,探索农民通过土地入股等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分享产业链条上的增值收益。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让农民公平分享土地等资源资产增值收益。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总之,要通过推进“四化”同步,让农民与城镇居民一道,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