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正在开展一场“三严三实”的教育活动。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遵守“三严三实”要求,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不仅对各级领导转变作风、加强修养、勤政廉洁、推动工作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于政府采购工作是一剂良药,也是一道底线。应该把“三严三实”教育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相结合,认真加以理解、融会贯通,使之统领政府采购工作,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严以修身。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国家公职人员要将政府采购项目置身于市场这个平台上,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确保采购到质优价廉物美的品目。因此,国家公职人员要坚守精神高地,提高道德修养,在开展采购时没有想法,不搀杂私心杂念,公平合理地提供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没有倾向性或排他性,自觉抵制采购中的不正之风,一切由竞争说了算;供应商要以“德”经商,注意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文化涵养,提升道德水准,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把资本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倾心回报社会,不做“土豪”做儒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在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搭建起公平交易的平台,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开展代理业务,提升代理水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坚守道德底线,提升评审水平,公道正派、不偏不倚、科学合理地评审。共同促进公平竞争,维护采购秩序。
严以用权。
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正确用权、谨慎用权,以法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制度规定,不打招呼,不拉关系,不插手具体项目,不限制条条框框,按规则按制度用权,不越权行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用好手中的评审权,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理性评审、客观评审、独立评审,公平地对待每一位投标的供应商,当好“裁判员”;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坚持依法平等,公开透明,把握好监管的“公平秤”,杜绝监管的随意性。
严以律己。
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政府采购当事人要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履约和验收,完善各项采购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搞歪门邪道,不搞行贿受贿,不做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的事,“心地无私天地宽”,通过合法途径和正常渠道获取正当利益,做到为政为商为人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