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暑假:2016年7月9日(星期六)暑假开始,8月30日(星期二)暑假结束。
三、有关说明
(一)各中小学的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安排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
(二)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规定,实行五天工作制,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以及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以保障中小学生的放假天数达到中小学校历规定要求,并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平日除寄宿生外,不得组织走读生集体到校晚自习。
(三)各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调整、安排好课时,并要加强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推动区域高中多样化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强化普通高中内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