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开展教师假期培训。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相关学科暑期业务培训及校本研修活动,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积极探究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师要利用假期进行业务学习和专业理论学习,备好新学期前三周的课,写出规范教案。
5.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学校要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党员干部教师举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对顶风违纪者,将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公开曝光,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廉洁高效的教育发展环境。
6.全面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157号)、《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305号)、市教育局《关于预防溺水事故,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的通知》(焦教文〔2016〕49号)要求,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放假前要集中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参与的暑期安全教育大会,集中组织一次安全知识讲座或安全主题班会,开展一次安全应急自救演练,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加强对防恐防暴、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预防中暑等知识的教育和有关技能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强和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与家长签定安全监管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在假期里应履行的监护职责,家校联合,做到学生安全无缝衔接,严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暑假期间,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幼儿集体外出。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卫生环境的集中清理,对校舍及财产安全情况和校园安全技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重点对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公寓、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查水、查电、查防盗措施等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校舍、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在开学前做好各项教学安全准备工作。
7.切实加强值班和保卫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和《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严密的值班和保卫制度、暑期安全应急预案,认真执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学校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