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6年8月11日,各幼儿园核对整理报名资料。8月12—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符合招生对象的适龄幼儿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符合南政办〔2014〕77号文件规定,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6月13日至2016年7月31日之间的购房合同及发票)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所在片区报名的幼儿园审核。
依据有关政策,以下对象还需向报名幼儿园提交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1)符合南政联〔2016〕1号文件规定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幼儿,须提供父母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注明部队所在街道)、军人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南教基〔2015〕19号文件规定的客商及客商企业外聘“双高”人员的适龄幼儿,须提供经审批后的《南平市客商及其企业外聘“双高人员”子女就读安排表》、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南政〔2006〕综124号文件规定的在延兴办企业的台商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文件规定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南政办〔2015〕35号和南政办〔2015〕137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幼儿,须提供经审批后的《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身份证、相关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5)符合南教综〔2015〕18号文件规定的下派村党支部书记的适龄幼儿,须提供身份证、市委(或组织部)签署的有任职期限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
(6)符合延政办〔2015〕57号文件规定的人才的适龄幼儿,须提供经审批后的《延平区属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身份证、相关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2016年8月15日,由幼儿园将相关材料报送有关部门进行适龄幼儿资格审核,8月16—22日在“南平教育信息网”或“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http://www.npypjy.com)”公示各园第一、第二批次报名审核合格和提前批次合格的幼儿名单,同时公告各园扣除提前批合格名额后最终电脑派位招生计划。
4.2016年8月23日上午,在纪检监察人员和随机抽取的家长代表监督下,现场(南平市实验幼儿园在本园,延平区属幼儿园集中在南平市东山小学)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结果名单随即公布。
七、注意事项
1.电脑派位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凡户籍、房产等资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园资格。
3.网上报名时,适龄幼儿身份证号和选报的幼儿园一经提交,则不能更改;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或到报名幼儿园提交审核材料(或向幼儿园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资格。
4.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含多胞胎)的适龄幼儿按正常方式报名或选择“捆绑报名,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方式报名参加电脑派位。
“捆绑报名,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方式即:网上报名时只需填报一张单独设置的“捆绑”报名表、一个幼儿资料,并准确登记所有双胞胎(含多胞胎)幼儿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生成一个编号参加电脑派位,电脑派位中选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
双胞胎(含多胞胎)选择“捆绑报名,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方式报名的,若发现再用不同姓名及身份证号的双胞胎(含多胞胎)幼儿报名的,将取消该双胞胎(含多胞胎)所有幼儿参加电脑派位和入学资格。
八、工作要求
1.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和社会十分关注。各幼儿园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招生政策宣传,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2.幼儿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3.新生注册时间由各园自行通知,注册时幼儿家长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幼儿园核对。
4.农村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本方案或自主招生就近入学。
九、咨询与监督
招生信息咨询:
1.南平市实验幼儿园 王老师18020910821
2.延平区实验幼儿园(总园) 刘老师 13055710098
3.延平区实验幼儿园新城分园 林老师 18659981766
4.南平市东山小学梅山幼稚园 陈老师13706009922
5.南平市黄墩小学附属幼儿园 严老师18020910860
6.南平市水东学校附属幼儿园 许老师 18950686107
招生监督电话:南平市教育局0599—8838181,延平区教育局0599—6988893。
本方案由南平市教育局和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