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话剧
具有较好的外形和声音条件,普通话标准,较好的想象力、理解力、表现力、激情和应变能力。
考查内容:朗诵自选散文或诗歌片段:形体(舞蹈或体操)表演片段;命题表演。
6.绘画
具有较好的构图能力,创意思想以及绘画、造型能力。
考查内容:完成一幅命题绘画创作、一幅素描头像、几何形体、色彩静物(可只选择一项考查内容,每项考查时间在90分钟以内)。
7.书法(含软硬笔)
具有较好的书写能力,字体不限,书写造型准确,章法布局合理,风格统一,題款位置、大小与正文协调。
考査内容:完成一幅创作作品,考查时间在60分钟以内。
8.旗舞
具有符合一定要求的身体条件,较好的乐感和持械表现力。
考查内容:一个自选剧目或片段表演(需持器械,限3分钟内);柔韧性及基本功;即兴表演。
二、科技
(一)考查原则
从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科学价值观、科学知识和方法、
科技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
(二)考查内容
考查学生综合性的科学态度、科学知识和方法、科学实践能力。重点关注学生在参与科技活动、科技研究等过程中,对科学态度的理
解和行为表现,以上所占比重不少于测试内容总量的60%。
考查科技项目时,要根据项目的特点,通过动手操作、成果答辩问卷测评等多种形式,针对学生承担特色项目相关的科技知识和方
法,科技实践能力进行具体的测评。此部分所占比重不多于考查内容总量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