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习好
(1)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总评成绩优良。(参看第一学期成绩)
4.身体好
(1)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2)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
(3)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80分及以上)。
(4)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三)区级“礼仪小标兵”评选条件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传统文化及传统美德,有良好的文明礼仪素养,言行举止,文雅大方。积极参加“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等活动,认真落实《东城区小学生行为习惯培养目标》要求,且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区级“环保小卫士”评选条件
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认真践行低碳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环保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作用,且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五)区级“安全小卫士”评选条件
积极学习安全知识,踊跃参加安全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在各种安全教育活动中发挥宣传示范作用。
(六)区级“雷锋小标兵”评选条件
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坚持做好事、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公益活动,在学雷锋活动中,表现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