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一律禁止公职教师在线补课(2)

小学资讯2018-06-30李天扬老师

更重要的是,《严禁规定》虽然是教育部的文件,但文件中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出台实施方案和处理办法。也就是说《严禁规定》本身的实施效力取决于各地教育部门出台的具体规定。地方教育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就必须遵守中央部委颁布的《处分规定》了。根据前述分析,《处分规定》罚则(六)并不限制所有有偿补课。另外一条罚则是“(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这条实际上界定了哪些有偿补课才属于可处分的范围,例如利用教师身份的便利,强迫、引诱具有利益相关性的家长和学生缴费补课等行为。在此范围之外的有偿补课,应该属于公职教师正常的业余活动。对照之下,上述新闻报道中的在线补课应该属于正常的业余活动。所以地方教育部门在针对公职教师有偿补课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时,应该同时遵守《严禁规定》和《处分规定》,不能一律禁止所有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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