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小升初初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

小学资讯2018-06-01王华老师

4、继续在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预备年级开设"鸿志班"(免费班),招生数35名,招收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家庭收入低于社会保障线、户籍(或人户分离居住地)在黄浦区区域内的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

5、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按照2016年黄浦区初中文艺、体育特长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实施招生。

6、在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办理初中入学的信息登记点为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凤阳路152号)。

7、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接受社会的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201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面谈的学生需凭面谈通知,并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和《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以面谈学校要求为准)。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5月8日。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5日-5月1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初中学校要在2016年5月16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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